办理条件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办理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办理流程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由本人提出申请,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相应规定提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二)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
(四)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六)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七)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
办理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理位置: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双乐住宅区乐组团16栋一楼
咨询电话:0577-885563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9:00
业务受理范围:普通护照/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证/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及签注,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及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前往台湾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二)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三)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费用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二)收费标准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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