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也就是说,交强险是每个车主都必须选择的,不买不能上路。
交强险主要保障因事故造成对方的死伤、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自己车辆的维修费、车内人员受伤等是不赔的。且交强险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赔付额度,超过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赔偿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其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和保险人。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车损险
车损险是保障自己的爱车免受损失,主要负责赔付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车上人员责任险
也称为 “座位险”,是一种车辆商业险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的是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


新能源车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