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3条已公布,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指南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就业岗位补贴
享受主体: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年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该项补贴与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
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补充内容
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渠道: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
线上申请渠道: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选定所属地区后,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办理相关事项。
办事指南:扫描二维码可快速查看对应地区的办事指南。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享受政策前请具体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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