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以下两种模式,贷款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种办理:先还后贷模式、直接置换模式
温州商转公贷款业务模式
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以下两种模式,贷款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种办理:
(一)先还后贷模式,即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需自筹资金先行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贷款抵押,再使用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作为商转公贷款的抵押物,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直接置换模式,即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批同意,申请人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后,并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内部账户,原商业贷款银行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该模式的原商业贷款银行应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贷款银行,并且商转公的委托贷款银行与原商业贷款银行须保持一致。
商转公贷款额度
计算方式和最高限额按照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时不得超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通过“直接置换”方式办理的还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1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申请人商转公贷款金额与本人及其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自住住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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