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乐清市人才子女入学入园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5月16日,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乐清市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文件精神,落实人才子女入学入园保障,特制定本细则。
申报阶段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申报类别
根据以下人才两个类别,分层予以落实子女入学入园照顾。
(一)无障碍安排对象
1.已取得温州ABCDE“人才码”的人才;
2.域外乐清籍人才且符合温州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3.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满足“近5年内荣获三等功奖励、记功奖励或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荣誉表彰”;其中在企业工作需满足上两个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均15万元以上;
4.历年企业实用型人才(有效期内),且2023、2024年度连续2年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均30万以上。
(二)全市统筹安排对象(按照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或居住地,视全市教育资源统筹安排一个学校或幼儿园)
1.2024年度纳税额500万以上的企业副总及以上人员,且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15万以上;2.企业中F类人才,且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5万元以上;3.其他乐清市实用型人才(有效期内)。
安排原则
1.符合条件的“无障碍安排对象”,可落实乐清市域内任意一所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
2.符合条件的“全市统筹安排对象”,原则上不予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丹霞路小学、城南第一小学、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城南中学、乐成公立寄宿学校等已经预警或分流学校;包括市中心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旭阳幼儿园等需公开抽签录取的公办幼儿园。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5月13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主动放弃政策照顾)。
(二)申报地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乐清行政管理中心B710办公室,企业人才由所在企业负责统一报送,其他由本人报送。报名时,《人才申请信息汇总表》放优盘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扫码下载《人才申请信息汇总表》
(三)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577-61880795);市教育局(幼儿园0577-61526708);市教育局(小学初中0577-61526706)。
申报材料
(一)无障碍安排对象(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材料)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申请表》;
2.人才资格证明,提供人才所在类别的佐证材料,以下资料之一即可(①乐清E类以上“人才码”证书;②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相应荣誉或上两个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证明;③符合D类的佐证材料;④实用型人才入选文件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证明);
3.人才、子女的户籍本和子女出生证明;
4.人才在现任职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记录。
(二)全市统筹安排对象(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材料)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申请表》;
2.人才资格证明,提供人才所在类别的佐证材料,以下资料之一即可(①企业副总副职文件及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证明;②乐清F类以上“人才码”证书,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证明;③实用型人才入选文件);
3.人才、子女的户籍本和子女出生证明;
4.人才在任职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记录;
5.企业营业执照或居住地证明材料(租赁房源需房东房产证与租赁协议)。
扫码下载《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申请表》
申报说明
1.企业中的人才,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2.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来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电子学籍档案证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申报对象的户籍和房产都在施教区内的,网上入学报名登记优先选择“户籍生”填报,若被分流调剂,按照政策照顾类予以落实。
4.全市统筹安排对象在申报就读学校(幼儿园)时,填写的学校(幼儿园)不符合统筹安排原则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其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地予以统筹安排。
5.本细则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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