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下面,就跟温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条件
(一)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
(二)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须在偿还贷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后,不足部分可由其配偶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四)已办理本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五)职工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仍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地的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
(六)职工及配偶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同一事项再次申请,购房材料和贷款材料可免重复提供。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本人银联卡-温州地区);
3、还贷明细(6个月内的提前还款凭证,1份;或12个月内的按期已还贷明细);
4、借款合同(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含抵押合同或抵押物清单));
5、购房合同-商品房;
6、购房发票(收据)-商品房—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8、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的税收缴款书、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9、其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1份;配偶身份证明)-缴存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存储的余额—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29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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