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舥艚渔港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签约活动,现将签约、腾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签约、腾空公告
为推进龙港市舥艚渔港建设,提升国家级中心渔港形象,依据《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总体规划》实施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渔区民俗文化广场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为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舥艚渔港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签约活动,现将签约、腾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腾空期限
签约期共计10天(2021年7月22日8:30至2021年7月31日22:00)。
腾空期限截止日为8月31日,在该日期前完成被征收房屋内所有财物转移清空,水、电及其他费用结算销户并由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腾空验收出具腾空验收单。
二、签约地点
龙港市兴港路239号东首二楼 联系电话:0577-64517777,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奖励及结算规定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每间给予签约奖0.5万元,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间腾空奖1 万元,并可根据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比例增加补偿金。
(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
(1)被征收房屋为直间的:
①被征收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每间给予签约奖励7万元;
②被征收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间给予腾空奖励10万元。
(2)被征收房屋为独立产权套房的:
①被征收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套给予签约奖励2.5万元。
②被征收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的,每套给予腾空奖励3.5万元。
(三)未在签约、腾空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腾空期限按时腾空的被征收人,不享受奖励、补助政策。
特此公告。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