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需在12月2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认购流程,详见正文。
认购流程
(一)名单确定
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需在12月2日17:00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点击“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申请”-“参加摇号确认”,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二)入场安排
各申购人提前30分钟到现场,签到后入场。参加摇号选房的申购人,一户限一人参加,且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其中:
1.本人摇号选房: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委托他人摇号选房:需携带上述第一项资料外,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委托配偶摇号选房:需携带上述第一项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配偶选房的报告(单位盖章证明)。
(三)摇号选房
由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主持召开摇号选房大会,并宣读摇号选房规则。
1.无住房(本人及配偶名下无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摇号,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摇号,第一批次摇号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次摇号,同一批次中按照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类、F类顺序依次摇号。同等条件企业人才优先,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同层次人才分企业人才和非企业人才,同等条件企业人才优先摇号,每层次分别摇取顺序号。
2.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按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各申购人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房源的选定,当场在【配售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选房过程中,申购人未到场的或现场摇号产生的申购人连续3次叫号无人应答的,其选房顺序号顺延,本场摇号程序结束后还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申购人选房后,同时进行现场电脑公布,并由公证处确认,任何申购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选房手续完毕,申购人按指定路线离开会场。
6.选房定位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中止时,已选房名单封存,待排除故障后再次进入选房程序。
(四)现场监督
本次选房大会将进行全程录像,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全程公证,全过程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五)签订合同
申购人应凭【配售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在认购后7天内到认购项目售楼处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承诺书、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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