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怎么办理?温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温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在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亲属的,可申请港澳探亲签注。
2.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3.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①窗口申请的可在出入境服务大厅自助填表机上刷身份证自动填写、打印申请表; ②网上申请的可在线填写申请表,窗口打印。
2.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张
3.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浙江省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且该亲属不是配偶或姻亲的,可免交)
5.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如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香港进入许可、澳门特别逗留证、澳门就业证明文件、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书、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护照(被探望人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6.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①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
②监护人身份证件
③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监护人无法陪同、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7.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的提交: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名)
8.外省籍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交: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9.外省籍申请人未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但系本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交:
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市居民身份证件:①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 ②子女关系交验《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关系公证书或曾载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③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10.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代办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递交申请(《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通过机器、网上、手机APP自助填表;填表时自动获取并打印二代身份证相片的,可免交填表照片);
2.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港澳探亲签注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港澳探亲签注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4.制作签注。打印港澳探亲签注。
温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法定期限:7工作日 (如果时间单位为“天”,则指自然日)
结果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大厅名称: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2楼61-7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7-8998037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1:30;周六至周日下午13:30-16:30
业务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