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温州龙港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具体来看: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户籍为主、网上报名、分类分批审核录取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
2020温州龙港市中小学招生九类优待对象如下: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龙港市范围内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因龙港市人才政策尚未出台,本类对象含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5月26日至27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2幢512室报名,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的公办学校不含龙港市艺术实验学校。逾期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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