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温州泰顺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初中七年级新生统一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
符合我县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当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采取摇号、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具体招生细则另行制定。
1.新居民子女对象
(1)环卫工人或菜农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县环卫所、蔬菜协会提供的年度职工适龄儿童名单为准)。
(2)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
(3)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小学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
2.相关政策说明
(1)我县只接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其申请就学资格。
(2)环卫工人或菜农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县环卫所、蔬菜协会提供的2020年度职工适龄儿童名单为准。
(3)父母属于县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环卫工人或菜农的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罗阳镇第二小学,父母在县城小学施教区务工或经商的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在其他施教区的符合入学政策的新居民一年级新生则到相应的乡镇(社区)小学就读。
务工子女需提供的材料有: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其中一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经商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和店面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在相应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其它有效凭证(进货发票、缴税单据等),经商合伙协议不视作招生的依据。
(4)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就读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必须具有就读学校电子学籍,连续6年就读学完整学习经历的小学毕业生优先安排,依次类推,报名学校为“城关中学初中部”。
(5)新居民子女入学提供的材料均需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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