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温州洞头区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报名方式是什么,报名流程怎么走?注意事项是什么?温州本地宝来告诉你~
招生对象: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动产(即房产)的,可凭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
(三)父母系洞头区合法出国、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人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外),在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持监护人经商(务工)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预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学校登记,若人数超出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其父母持有我区e居卡及居住证,并有相对稳定的住所(签订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连续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截至2020年5月31日)。
2.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达到半年以上。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其父母需在本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且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
(六)实验小学、城关小学、灵昆一小、灵南小学、海霞中学均实行分批次招生。
洞头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学生可兼报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
区内民办学校(即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与区内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生”的规定,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招生范围立足洞头区,面向鹿城区;
洞头区学生也可兼报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初中:温州外国语学校、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小学:温州外国语小学、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若招不足,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
请注意:
①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②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③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子女;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子女;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子女。
报名时间和要求
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
民办初中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3日
民办小学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4日,报名时间都为三天。
6月4日与6月5日分别开始民办初中与民办小学的入学资格审核。
公办中小学网上登记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日,7月2日至10日,各初中、小学根据网上报名公办中小学适龄儿童情况进行资料审核。
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实验小学招生政策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的房产,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2021年起,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
2.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份提前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
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如有空余学额,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只有户籍的学生;
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如还有空余学额,根据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三批次学生,录满为止。
(二)洞头区城关小学招生政策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三)洞头区灵昆第一小学招生政策
第一批:户口在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物管理局统筹安排)。
(四)洞头区灵南小学招生政策
第一批:户口在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物管理局统筹安排)。
(五)洞头区海霞中学招生政策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可招录户籍在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额不足的,通过摇号录取。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
63482142、56723136
实验小学:59391878
城关小学:59389987
东屏中心小学:56728152
城关第一小学:56728920
城关第二小学:56728175
大门镇中心小学: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学:63415218
灵昆第一小学:55872523
灵南小学:86980197
海霞中学:56728807
实验中学:56728710
洞头区第二中学:59398979
灵昆中学:55875292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59389986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558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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