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推行“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实际,特制订《集聚区(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的招生特点有哪些?赶快来看看吧!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经开区(指委托管理的龙湾区星海、沙城、天河、海城四个街道,下同)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驻扎在经开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温商回归子女、经开区引进并服务于经开区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
(三)父母系经开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内并实际居住。
(四)非经开区户籍,其父母持有经开区住宅类房屋产权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且在经开区工作的新居民子女(以下称“符合三个一条件”):
1.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我区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一年及以上;
2.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及以上;
3.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及以上。
居住登记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的时间从2019年7月(含7月)开始计算。
(六)除上述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经开区安排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入读经开区公办中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经开区优质民办中小学。拥有经开区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报名经开区优质民办初中。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入学条件另行发文通知。
经开区户籍的存在中重度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舟山路418号,联系电话:0577-57677901、57761176)报名就读的,实行免学费教育;未经区文教育体工作局批准,到其它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费自理。
经开区户籍的存在轻微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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