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0条,对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的人员范围、申报标准、评审程序等作了规定。
日前,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满足条件的山区五县及洞头、龙港创新型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据了解,在畅通基层人才成长渠道推动职称分类评价改革和我省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山区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职称评审方面向山区基层一线人员倾斜的部署要求,推动《办法》加速落地。
《办法》共10条,对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的人员范围、申报标准、评审程序等作了规定。
《办法》适用于我市山区五县及洞头、龙港在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及特色生态农(林、牧、渔)业等领域解决较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技术突破和应用研究成果等标志性业绩或作出其他较大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
申报条件只要满足: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我市“揭榜挂帅·全球引才”专项项目,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我市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等九项条件之一者,即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直通车”聚焦山区基层一线人才标志性业绩成果,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人才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尤其是对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所作的贡献。据介绍,通过“直通车”赋能人才成长与山区县发展,进一步通过职称评审撬动地方的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从而真正发挥职称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人才与山区县发展的深度融合。
申报评审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评审办法自2022年12月2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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