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各县(市、区)最新销售燃放政策,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部分地区)、瓯江口以及经开区将实行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县(市)禁限放政策与往年基本一致,一起来看看↓
答:根据《规定》内容,目前在禁燃区域内,任何时间段都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包括除夕、春节等重大节日。同样的道理,在上述区域内包括所有的婚丧嫁娶、乔迁开业等民间传统习俗活动,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0月1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发布《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作为我市的一部地方法规,已经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中已明确市区,包括鹿城、龙湾、瓯海、经开区、瓯江口、洞头(包含洞头岛、霓屿岛、状元岙岛、大小门岛,其余区域可以燃放)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市区目前已法定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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