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历届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已开启,本文为您带来申报及考核相关工作要求:
关于开展2021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历届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打造世界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人才蓄水池38条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20〕68号)和《关于建立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乐人社〔2012〕77号)精神和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历届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依托,由我市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2021年决定新建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10家。
(二)职责任务
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以下职责与任务:
1.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2.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事业等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
3.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研究开发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4.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三)申报条件
建立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温州市级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乐清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三名以上(除大师外)高技能人才团队。
2.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间20平方米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温州市及我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4.有传承:在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四)申报材料
1.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乐清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乐清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五)认定程序和支持措施
1.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设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发文公布并授予“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3.按照适当支持原则,我市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
4.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列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范围。
5.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申报要求
2021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和份数,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行政管理中心二楼A227室)。
联系人:陈乐洋,联系电话:0577-61880263,电子邮箱:55651730@qq.com。
二、历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13年—2020年建成的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019年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等级的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已评为省、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再参加今年考核评估。
(二)评估内容
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评估重点: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的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共同组织,采取工作室自评和专家组考核评估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1.第一阶段:自评阶段(8月31日前完成)
各工作室根据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2),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将考核评估自评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第二阶段:考核评估阶段(9月15日前完成)
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相关人员以及专家成立考核评估组。其中2019-2020期间建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考核评估组对工作室进行实地检查,对照考核评估标准进行打分;2019年之前建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集中召开现场评估会,由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对建设项目进行汇报,考核评估组根据PPT及汇报情况进行打分。
3.第三阶段:全市综合考核评估阶段(9月底前完成)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全市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全市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级,其中优秀工作室按参评总量最高15%的比例确定。工作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近1年未正常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评估工作。对优秀等级工作室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等级工作室予以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工作室领办人已离开一线工作岗位或调离工作室所在单位的均予以摘牌撤销。
(四)其他事项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叶鸥,联系电话:61880263,电子邮箱:58662820@qq.com。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陈亦琳,联系电话:61882869。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微微,联系电话:61568726。
市总工会联系人:金可形,联系电话:61886519。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1.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
2.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