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平阳县各用人单位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人员申报2021年度(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费工资。
平阳县县各用人单位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人员申报2021年度(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申报方式
2021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http://122.228.28.86:7100/sionline)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或致电58111596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窗口申报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领取《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申报。
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
咨询电话:59885193、5811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