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活、出行,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昨晚,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永嘉发布”“中国永嘉”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第18号)》、《关于推广应用“温州健康码”的通告(第19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持绿色“温州健康码”者,经查验后即可予以通行。
持黄色“温州健康码”者,经核验后按以下规定操作:
1、是永嘉户籍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首次进入永嘉的,有本人签订《承诺书》并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后予以通行,其本人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小区)报到并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沿途相关卡口予以放行)。
2、是永嘉户籍外的,没有就业单位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首次进入永嘉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居住地乡镇(街道)带回,并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是永嘉户籍外的,有就业单位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首次进入永嘉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带回,并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沿途相关卡口予以放行)。
4、属于复工企业“三返”人员的,首次进入永嘉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和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带回,并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沿途相关卡口予以放行)。
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原则上必须予以劝返。如确实无法劝返的,必须送定点医院诊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按以下规定操作:
1、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并伴有“五类症状”的,由交通卡口检查处直接送定点医院救治。同时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管控组,由管控组根据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就业单位情况,指定相应单位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2、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并且体温测量正常的,是永嘉户籍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居住地乡镇(街道)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并且体温测量正常的,是永嘉户籍外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且有就业单位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通知所在单位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如所在单位没有集中隔离条件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的费用由企业或个人自理。
4、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并且体温测量正常的,是永嘉户籍外的,在永嘉县域内有居住地(固定租住地)的,无就业单位的,在交通卡口处通知居住地乡镇(街道)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5、持红色“温州健康码”者,并且体温测量正常的,属于白名单企业“三返”人员的,企业应先报属地乡镇(街道)备案同意,在交通卡口处由所在企业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如所在企业没有集中隔离条件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带回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的费用由企业或个人自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温】即可查看温州对中、高、低风险区人员最新防疫政策;健康隔离、核酸检测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