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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温州企业有哪些金融信贷帮扶政策?
2020-02-12 20:00【我要纠错】

【导语】: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我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保障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市出台28条惠企措施。

   加大金融信贷帮扶

       1.加强信贷保障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防疫、医药及设备生产供应、科研攻关、建筑施工、物资运输等领域的应急资金需求,开通绿色通道、预留专项信贷规模,并在放款定价方面给予优惠。支持相关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企业(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的信贷保障力度。增加再贷款再贴现5亿元以上,定向支持金融机构向防疫防控领域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白名单”,给予“白名单”企业信用增信。

       2、降低融资成本

  在省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延期还款服务等,不得抽贷、压贷、断贷。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归还到期贷款的,要视情做出妥善安排,设定合理宽限时间(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放贷资金,力争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和“三农”,担保费率在原基础上下降2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

      3、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

  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4、给予相关银保机构损失补偿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发生损失的,市级财政给予单笔实际损失30%、不超过240万元的风险补偿;承担分险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享受实际承担的单笔贷款本金损失20%、不超过60万元的风险补偿。

       5、加大融资担保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小微企业贷款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30%的市级财政补助;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25%的市级财政补助;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且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25%的市级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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