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全省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凭《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温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怎么办理?附办理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时,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按规定将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转移至相应辖区:
1.本市户籍人员;
2.非本市户籍人员,男性不满 50周岁,女性不满 40周岁;
3.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4.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正常调动的人员;
5.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流动至本市以外就业的,应中止本市医保参保,按规定办理职工医缴费年限转移手续。其中,医保账户透支的,请先清欠账户;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前欠缴职工医保费的,补缴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医保关系不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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