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应当于7月15日前,可通过网上平台或窗口柜面申报年度缴存基数调整。
2021年度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及下限分别是多少?
缴存基数上限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0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统计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810元。
缴存基数下限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灵昆街道、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010元/月;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180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660元/月)。
点击查看》》7月1日起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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