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领养儿童可不是容易的事哟,领养申请手续,办理程序你都了解了吗?温州市领养儿童的相关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程序:
1、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受理;
2、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收养证》
申请手续:
(1)无子女证明
(2)收养人情况证明
(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
(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3、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
(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特困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
(4)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5、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1)亲属关系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1)未成年人的须有抚养义务人和监护人同意送养协议
(2)由法院出具的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3)村、居委会、生父母单位、民政部门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证明及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