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
机动车年检可全国通办
2018年9月1日以后,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不能办理委托检验业务。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
1、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私车: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车:提供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领检验合格标志
到温州市车管所(总所各分所)、县车管所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并打印委托单。办理时限
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