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哪些居民可以享受低保呢?温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浙江省的居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答:按《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就有权提出申请。
如何确定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答: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确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最低工资调整情况定期调整。
2015年温州最低工资标准为:
1、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聚集区、洞头区灵昆街道)18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为17元);
2、乐清市、瑞安市、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1660月/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为15.2元);
3、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153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为13.8元)。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1、具有温州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家庭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县(市)区低保标准的。
推荐阅读>>>
想了解更多温州低保的消息,可点击进入【温州低保专题】查看更多有关低保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