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什么缴费标准?不了解没关系,本地宝小编总结了相关的信息,快来看一下吧!
一、灵活就业人员
1、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140.47元/月,1685.64元/年。委托银行从本人办理的代扣代缴卡中按月扣缴;
2、2010年7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单位改制后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人员):44.695元/月,536.34元/年。一次性缴费年限计算标准为:70周岁(含)以下的,按实际年龄计算至75周岁,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2010年7月1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89.39元/月,1072.68元/年),方可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二、单位人员
1、单位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以当月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3.5%,按月缴纳,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缴费基数执行。在职职工统一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由参保单位在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51.08元/月/人);
2、2010年7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门诊医疗保险费,原享受代发的门诊医疗包干费从2010年7月份起不再享受;
3、2010年7月1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门诊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89.39元/月,1072.68元/年),方可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