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选调)88名事业编制(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68名,公开选调20名。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选调)88名事业编制(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68名,公开选调20名。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点此查看)、《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点此查看)。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公开选调对象须为机关事业单位(瓯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年限不少于一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不满三年按实际提供)。
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本公告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
点此查看>>>2023温州瓯海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选调)8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温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获取温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招聘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聘要求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