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0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咨询电话:0577-85880031。
4.报名须提交材料: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及反馈
收到面试电话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年满十八周岁至四十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见附件)要求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应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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