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泰顺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报名地点在泰顺县公安局政治处(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10楼1011室)。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特警大队等警务辅助人员13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限泰顺户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2日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特警岗位需要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男性1.75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役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01、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2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顺公安局政治处(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10楼1011室)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3)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中心等可打印),(4)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5)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的证明材料,退伍证、高中(中专)毕业证等。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02、理论和体能测试
1.理论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二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不合格。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100米、1000米跑。
女子体能测试项目:100米、800米跑。
3.理论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文字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4.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成绩,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03、体检及政审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04、录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政治考核,拟录用人员由泰顺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年薪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安排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顺县公安局所有,咨询电话:0577-5928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