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温州苍南县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范围、志愿设置、招生方式以及录取办法等内容,详见正文。
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
(一)招生范围。全市中职学校实行分县域属地招生原则,我县中职学校原则上在本县范围内招生。
对优质民办中职学校,可参照近三年生源地情况,按照不超过本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申请拆解招生计划,向县域招生范围外的地区招生。跨县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经县教育局审核,并统一征求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教育局审批下达,列入当地招生计划。
除省高水平专业外,公办学校跨县域招生专业应为所在招生区域未开设的专业,每所中职学校面向一个跨县域招生区域的招生志愿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年度招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10个。
(二)志愿设置。根据志愿“唯一性、完整性”原则,中职招生志愿设置包含志愿代码、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校性质、学制(长学制专业还应包含合作院校信息)、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信息。
(三)招生方式。我县中职学校招生包括统一招生、提前招生和定向招生三种方式。
1.统一招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考生通过中招系统填报志愿,县教育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一志愿总分相同考生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则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
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科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社会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提前招生。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紧缺型优势专业面向全市招生,在普高和中职学校统一招生批次之前录取。全市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市中招系统填报该类别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同分录取规则同统一招生类别规定。
3.定向招生。定向招生主要为县域招生计划交换,纳入线上统一招生批次录取。我县与平阳县、龙港市协同开展不同专业招生计划等量交换。定向招生计划由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生源地所属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定向招生专业编入生源地招生计划,实施县域内定向招生,并纳入本地中职学校线上统一招生批次录取。
(四)录取办法。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三个批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中招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县教育局按照批次依次录取,录取结果在中招系统公布,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1.第一批次招生录取。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和自主招生。包括中本一体化(3+4)、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紧缺型优势专业、特长生、特殊专业等。所填专业志愿如需参加面试或测试的,需取得面试或测试合格成绩,否则不具备填报志愿资格。中本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紧缺型优势专业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在中招系统填报志愿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该批次按照特长生、特殊专业、中本一体化(3+4)、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紧缺型优势专业等5类招生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一类别、后续批次的录取。
2.第二批次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线上统一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中招系统中可单一选择普高类别或中职类别,也可既选择普高类别又选择中职类别,然后在选定的类别中填报本招生区域内的若干个招生志愿,其中,中职类别专业志愿可最多填报40个。该批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先普高后中职的顺序,平行志愿录取。
3.第三批次招生录取。第三批次为线下补录。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中职剩余招生计划对外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到全市范围内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对拟录取的考生通过中招系统锁定录取码,经所属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录取。被锁定录取码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普高类别线上录取和其他中职学校线下补录。
未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随迁子女可在本批次凭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申请入学,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未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应届毕业生均不得录取、不予建立中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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