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温州龙港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具体来看:
2020温州龙港市中小学招生批次共有四批,第四批学校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2020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再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5年6月1日前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对应小学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开始,此项规定不再执行);
④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因历史原因,其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外)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0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⑦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从事工农商活动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上录取顺序均以时间先后为序。
适龄儿童少年在前三批招生学校中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直接进入全市最后批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对象按报名时间错过补录时间的,若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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